家庭装修过程中,与装饰材料有关的纠纷非常之多。总结其原因,无外乎人们常说的 " 施工方的以次充好 " 以及
" 业主的资料供应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" 所以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做材料验收。
一、通知合同另一方材料验收的时间
资料推销以后,推销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准备对装修材料进行验收。而且这个验收最好是布置在资料进场时立即进行。所以,约定验收时间非常必要。以免出现资料进场时,另一方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验收,影响施工进度。
二、资料验收时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员必需到场
无论是家装行业内的人士还是消费者,似乎对合同都没有上升到法律角度的那种意识。但是装修合同自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书,如果不认真对待就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
三、验收顺序必需严格
验收人对装修合同中规定的每一个资料约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,如材料质量,资料规格,资料数量。
四、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
如果检查结果资料合格,验收人就应该在资料验收单上签字。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。因为,笔者遇到过这样的事情,业主在资料进场时对材料进行了验收,但是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。事后,业主又反悔了而且对自己的验收结果不认账。但是由于另一方没有证据在手,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办法。